隨后的煙霧室試驗證實了在形成臭氧的潛能方面的不同。在煙霧室研究中,在能夠產生較大量臭氧的條件下將已知量的VOC注入試驗室中。測定化學反應的反應產物及它們的量,并且對其進行分析以幫助理解化學反應速率和VOC反應的機理。為了說明VOC在形成臭氧的能力方面的不同,發展出了反應性等級(例如Dodge,1984;Bufalinietal.,1976)。美國環境保護局(EPA)早在1977年就認識到了VOC在臭氧形成潛能方面的不同并且創造出了兩類反應性等級用以從法規方面控制VOC:“微乎其微反應性的”和“反應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