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09來源:互聯網瀏覽量:
8月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關于修改商標法的決定,禁止生產、經營者將“馳名商標”字樣用于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中。此消息一出,牽動著成千上萬家企業的心,尤其在關注度相對較低的陶瓷衛浴行業炸開了鍋。
誤區:馳名商標被異化
行業人士認為,近幾年全國馳名商標申報之所以如此熱,因為很多企業誤將馳名商標當作了一種榮譽稱號,認為這個“稱號”可以為企業的市場影響力加分,是一種很好的“廣告”。這種將馳名商標當作榮譽稱號的心態,甚至已蔓延到商場、賣場,“很多商場對入場的品牌都有要求,擁有馳名商標的品牌也更容易進入。
“近幾年,企業和政府對馳名商標都處在一種‘爭創’的狀態。”郭慶說,政府無形中也將馳名商標看作地方經濟發展的一項考核指標,對申報馳名商標成功的企業還有很高的獎勵,這也助長了企業的積極性。目前,很多企業將馳名商標用在包裝和廣告上進行宣傳,對消費者產生了誤導,相對于同行而言,這其實是一件披著合法外衣的不公平競爭手段。
郭慶表示,實際上,馳名商標的制度初衷并不是榮譽稱號,而是在法律上對知名品牌保護的一種形式,其目的是用來打擊侵權行為。“現在企業對馳名商標的理解有些本末倒置,將申報和認定當作了目的,而打擊侵權卻成了一種輔助功能,很少用來維權。所以在這種理解下,馳名商標制度便被異化了。”他認為,“對沒有知名度的品牌而言,申報馳名商標也沒有意義,因為從理論上講不會有人去冒一個不知名的品牌。
回歸:品牌營銷更需差異化
“過去我們雖然有把馳名商標當作榮譽稱號的觀點,但是這幾年在企業發展壯大過程中,已經徹底扭轉了看法。”古文燦說,“在我們做大做強、與國際化接軌的過程中,肯定容易被模仿,所以要好好利用馳名商標來保護自身品牌。”
古文燦認為,禁止將馳名商標用作廣告和包裝,是讓馳名商標回歸了“本源”,“企業也不用大費周折去申報,當有了一定知名度后,申報并被認定為馳名商標就水到渠成,也只有在自己有足夠知名度時,馳名商標才會派上用場。”
“競爭應該是通過質量、售后服務和科技創新。”古文燦說,企業要想把品牌做大做強走得更長遠,就應該放下附加在馳名商標身上的“虛名”,用實力說話,加大產品的創新與研發能力以及品牌培育力度,走品牌化發展之路。
古文燦認為:“客戶對你產品的印象是潛移默化的,真馳名還是假馳名,評判標準也在老百姓心中,與其爭那些虛名,還不如實實在在做些事。”